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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昔日麻醉抢劫 今朝被判重刑 | |||||
作者:祝伟 毛书… 案件快报来源:孝感晚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4-2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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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4月至2006年7月,鲁某、黄某及兰某(在逃)分别在我省武汉市、襄樊市、十堰市、枣阳市、孝感市及河南省唐河县等地,假冒货主身份要司机运货为名,在请司机吃饭时将放有安定药物的酒、饮料骗司机喝下,待司机昏睡后,窃取现金及手机价值共3万余元,共作案10次。其中,兰某负责配备药物和联系作案对象,鲁某负责联系旅社、酒店,安排司机食宿,黄某负责接车,陪司机吃喝。窃得钱财后3人平分。2006年7月3日,受害人董某又接到与上次受害时同一电话要“运货”,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当鲁某、黄某带着含有安定药物的饮料到约定地点时,被公安机关抓获。 法院审理认为,鲁某、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托运货运为名,将货车司机骗到指定地点后,以用含有安定成份的酒水、饮料致使司机长时间昏睡,趁机窃取司机钱财,其行为构成抢劫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鲁某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黄某听命于鲁某,起次要作用,是从犯。故作出上述判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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